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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嵊安委办〔2009〕4 号
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2·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重点
(一)检查对象: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火灾易发企业和“三合一”建筑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建筑的消防合法性和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的装修材料的安全性;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设施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有效情况;
4、电气线路、设备的运行情况;
5、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情况;
6、防火巡查、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委、市场总公司负责本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和“三合一”建筑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摸排及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全面覆盖。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是建国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周密部署,做到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
(二)认真检查,全面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组织检查,做到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各级、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尚在整改之中火灾隐患及“三合一”要求在
(四)加强督查,挂牌整改。在整改期间市安委办将由领导带队对危险化学品及“三合一“建筑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以保障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嵊州市化学危险品、“三合一”建筑企业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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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消防 检查 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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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绍兴市安委办,市府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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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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