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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09〕15号
关于成立鹿山街道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办、工作片,行政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经街道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鹿山街道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章宝芹
成 员:刘飞平 赵梁军 裘珂雁 张科一 赵 霞
王国金 周如庆 曹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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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机构 成员 通知
报: 市委宣传部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