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09〕16号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 知
各办、工作片、行政村:
今年以来全国森林火灾次数、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比去年有大幅度的增长,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给森林防火再次敲响了警钟。当前正值气温回升,晴热天气对森林防火工作极为不利,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特别是清明节的来临,广大人民群众有上坟、祭祖的传统习俗,野外用火不断增加,对森林火源管理难度增大,历年来清明期间都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地要按照《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本地的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监测排除隐患,增加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
二、增强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落实防火责任制,把山头地块的管护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对重点人员,特别是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进行有效监护,明确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监护责任。
三、加强宣传管住火源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火源控制是核心,应急处置是关键,要做到严加管控,防患于未然,加强巡山检查,切实到岗、到位、尽力尽责,做到死防、死守,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特别是对坟山、墓地、风景区、名胜古迹、公园和历年来火灾的多发地域要重点看管,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各办、工作片、行政村要严格执行街道森林防火责任书和森林防火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坚持24小时的值班制度,杜绝脱岗、漏岗、信息不畅,要做到信息畅通,及时处置,做到火险早知道,火情早发现,火灾早报告,早扑灭的原则,对知情不报,贻误扑救战机,酿成重大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做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是中央的要求,人民的重托,我们的职责。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扎扎实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而努力。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通知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