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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嵊科技〔2009〕8号
关于开展企业员工“技术革新奖”评选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各企业:
为开发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增强员工创新意识,大兴小创新、小发明之风,决定组织开展企业员工“技术革新奖”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工人。
2.以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工人为负责人和骨干的技术革新小组。
二、申报要求
1.从事的专业或产业领域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领带服装、电器厨具、机械电机)、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
2.从事的企业在嵊州境内。
3.申报的一线技术工人和技术革新小组必须在当年度曾经获得过企业奖励。
4.开展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技术创新活动,以解决生产、设备、工艺中的难题,探索推广先进操作法为主要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
5.已申报各类科技项目的除外。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参选项目如实填报《嵊州市企业员工“技术革新奖”推荐表》一式6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参与的技术革新活动在企业中的获奖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等级证明复印件)。经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委初审后报市科技局办公室汇总。
2.评审。市科技局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名单,提交市评审专家小组审定,确定最终入围项目。
3.公示。对入围项目在市科技网上公示十天。
4.奖励。市科技局对获得“技术革新奖”的主要负责人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进行适当的经济奖励。
为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选工作,各企业有关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09年4月25日前报市科技局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3215881
联系人:沈文武,邮箱chut0908@163.com)
附:嵊州市企业员工“技术革新奖”推荐表
嵊州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词:科技活动 评比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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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