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09〕19号
鹿山街道2009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办、工作片,行政村、社区:
《嵊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在鹿山街道实施以来,通过各部门的努力工作下,精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十一五”方案和上级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仍然存在不少差距。为扎实做好今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确保精防“十一五”任务的顺利完成,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2009年精神病防治工作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以“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不断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使更多的精神病患者及家庭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有效落实社区康复措施。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精神病病人的服药、随访、指导、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发现新发精神病病人并纳入社区康复管理;要切实提高患者治疗率,对应该服药治疗而未治疗的患者要分析原因,制订对策,让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同时,结合农民健康体检,对服药患者进行肝功能、血常规、血糖和心电图等检查,有效提高康复质量,保证精神病病人检出率保持在6‰以上,精神分裂症检出率达到4‰以上,监护率达到95%,显好率达到65%,社会参与率达到6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60%,肇事率在2‰以下,发现关锁病人全部解锁。
(二)积极开展预防干预工作。结合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农民健康工程的实施,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咨询、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精神卫生知识,进一步提高精神病患者家属、基层干部和社区群众等人群的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要创造条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积极开展自杀预防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心理干预,做好各类危机人群的心理疏导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稳定。
(三)继续加强贫困病人救助。进一步健全救助经费保障机制,对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贫困精神病病人,要在现有社区发药、家庭购药治疗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帮助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四)进一步规范精防管理。加强精神病专案信息管理,落实专门人员做好信息落入和系统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使用;要进一步完善药物保管使用、表卡填写、病人随访等各项工作制度,促使精防工作逐步规范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要充分认识到精神卫生工作对于促进心理和谐、提高全民心理健康、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意义,要认真按照《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绍兴市“十一五”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和《嵊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将精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进一步完善精防经费的筹措保障机制,把精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经常性预算,保证按人口安排康复经费(人均不低于1元);要继续落实贫困病人住院治疗、肇事肇祸病人救助等专项保障费用,确保得到有效治疗,促进社会稳定。
(三)加强指导,提高素质。在市第五人民医院技术指导下,积极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一级精防医生、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系员和患者家属的精防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精防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和患者家庭的精神卫生知识,有效提升精防康复工作质量。
(四)加大宣传,创造氛围。采取街道媒体信息平台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精神卫生宣传,进一步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与偏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为精防工作的扎实推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
(五)加强督查,提高质量。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保证精防年度工作计划和“十一五”任务的顺利完成。迎接市公卫办对我街道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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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精神病 康复 意见
报:市卫生局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