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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民政局文件
嵊地[2009]1号
关于“嵊州茶叶城”等地名命名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及《嵊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嵊州茶叶城”等地名命名如下:
1.嵊州茶叶城:东至剡兴路,西至仙湖路,北至惠民街,南至兴盛街。总用地面积14026平方米,层高最高9层。
2.兰苑小区:东至上三高速,西至嵊州大道,南至安平东路,北至市汽车修理厂。总用地面积26984平方米,绿地率为31.7%,建筑层高5至11层。
3.文昌苑:东至东南路578弄,西至市体育中心,南至长广路88号,北至文化新村住宅区。总用地面积8953平方米,绿地率为30%,建筑层高为6层。
4.同心苑:东至经福路,西至经环西路,南至双塔路,北至经环北路。总用地面积139479平方米,绿地率为30%,建筑层高为3层。
5.江南春城:东至米兰阳光住宅区,西至澄昌路,南至兴盛街,北至领带园二路。总用地面积46785平方米,绿地率为30.1%,层高3至11层。
6.东豪家园:东至明心岭路,西至城堭山脚,南至市丝织厂,北至东豪新村住宅小区。总用地面积63297平方米,绿地率为31.9%。
7.明珠花苑:东至嵊州经济开发区花坛,西至金雅利路,南至一景路,北至市金天得领带集团公司。总用地面积16024平方米,绿地率为31.3%。
8.中大剡溪花园:东至仙湖路,西至官河南路,南至领带园一路,北至兴盛街。总用地面积61662平方米,绿地率为35%。层高最高为9层。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