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嵊教体党〔2008〕17 号
中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关于转发《嵊州市总工会关于同意嵊州市教育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批复》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各基层工会:
根据嵊总干字〔2009〕5号批复:
同意嵊州市教育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第十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
嵊州市教育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由杜素华(女)、任志军、黄浙军、裘校、马春燕(女)、袁孟斌、钱继风、宋洪亮、相兴华、邢益春(女)、韩国永、杜为月、裘萍(女)等13位同志组成,杜素华同志任主席,任志军、黄浙军同志任副主席;嵊州市教育工会第十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任志军、钱义奎、叶光明等3人组成,任志军同志任主任(兼),任期五年。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干部 批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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