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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安监〔2009〕29号
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
浙安监管矿〔2009〕47号文的通知
有关乡镇(街道)安监站、各矿山企业: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 (浙安监管矿〔2009〕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浙安监管矿〔2009〕47号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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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安全生产 转发 矿山 安全管理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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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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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