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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文件
仙政〔2009〕14号
关于在全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
通 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精神及嵊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成立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郑晓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徐万林、黄秋波、杨金铨、竺春永、俞来金、陈西洋、章炜聪等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由竺春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文化站。
二、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镇普查工作从2009年4月16日起至2009年5月9日止。
三、具体要求
各村、单位在接到普查通知后,要组织人员配合好专业普查组开展工作,普查时间由普查办公室另行通知,主要是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及提供相关资料。
附:1、仙岩镇村级文物普查管理工作负责人名单
2、仙岩镇村级文物普查时间程序表
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18日
主题词:文物普查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