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林业局文件
嵊林〔2009〕33号
关于上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经济林项目
浙江省嵊州市香榧丰产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的
报 告
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财政厅:
根据浙江省林业厅《关于编制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林计便[2009]5号)文件精神,我们组织工作力量编制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经济林项目--浙江省嵊州市香榧丰产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工程投资145.1万元、基地建设投资132.0万元、技术措施工程投入135.0万元、其它投资37.9万元。中央财政资金9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72.0万元、嵊州市级财政财政资金18.0万元、自筹270万元。项目完成后具有明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现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经济林项目--浙江省嵊州市香榧丰产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上报贵厅。
特此报告
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经济林项目--浙江省嵊州市香榧丰产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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