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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庭镇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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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09〕12号


关于印发《金庭镇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站所党组织:

现将《 金庭镇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200956

 

 

 

金庭镇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

 

为全面加强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优化我镇经济发展服务环境,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嵊州市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嵊市纪[2007]20号)嵊市纪[2008]25精神,决定对全镇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特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合作银行、卫生院、中心学校、派出所、广电站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主要由自身建设、行风效能、服务中心和民主评议四方面构成。基本分为100分,其中:自身建设占15%,行风效能占25%、服务中心占20%,民主评议占40%

(一)自身建设(15分)

1、组织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完备,分工明确,措施有力,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得5分。

2、制度完善,能自觉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5分。

3、教育经常,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经常开展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得5分。

(二)行风效能(25分)

1、认真开展行风效能建设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得5分。

2、坚持站所务公开,廉政效能承诺、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等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内容上墙公开,得6分。

3、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办事,无有效投诉,得9分。

4、严格规范公费开支及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公车管理等,得5分。

(三)服务中心(20分)

1、围绕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并有安排、有措施,得5分。

2、完成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求配合的业务工作,得5分。

3、重大事情及时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联系,得5分。

4、认真处理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批转的各类信访件,按期办结,得5分。

(四)民主评议(40分)

1、评议内容: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办事效率和优质服务等情况。

 

 

 

 

 

 

 

 

 

 

 

 

 

 

 

 

 

 

 

 

 

 

 

2、参评代表:基层站所驻地行政村主职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和服务对象代表,部分乡镇以上人大代表、党代表,部分市政协委员。

3、评议要求:一是每年年底由基层站所驻地的乡镇(街道)党委组织召开评议大会;二是听取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报告本单位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三是参评对象进行现场打分;四是驻地乡镇(街道)纪委负责对评议结果汇总、上报并整理归档备案。

(五)加减分值

1、加分

单位或个人在行风效能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乡镇(街道)和市主管部门以上有关机构表彰的(以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每件次加310分。

2、减分

①单位或个人因行风效能、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问题被乡镇(街道)和市主管部门以上有关机构查实的,每件次减310分;受到相关部门党纪政纪处分以上的,每件次减10分。

②站所务公开、廉政效能承诺、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不规范,被上级查处的,在该项分值内每件次减2分,减完为止。

三、考核办法

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每年年底由镇党委组织实施、负责考核。考核得分情况,均通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并同时报送市纪委。考核结果记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级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的政绩考核。

    附件:2009年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汇总表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基层站所  考核办法  通知

附件:

 

2009年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汇总表

 

基层站所(盖章):                                   

 

站 所

名 称

考核得分

加减分

总分

加减分理由

自身

建设

行风

效能

服务

中心

民主

评议

合作银行

 

 

 

 

 

 

 

中心学校

 

 

 

 

 

 

 

 

 

 

 

 

 

 

 

 

 

 

 

 

 

广

 

 

 

 

 

 

 

 

 

备注:请将此表于1215日前报送镇纪委。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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