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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贵门乡委员会文件
贵委〔2007〕 号
贵委[2009]10号
关于明确2009年贵门乡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村、单位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确保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稳步推进,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现将2009年度我乡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领导机构
乡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章挺
副组长:宋春雷 竺剑育
成 员:邢新军 求均平 马晓洲
袁林波 吕旺兴 金 英
乡纪委、党政办负责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
二、领导责任分工
乡党委书记石章挺:对全乡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乡党委委员、乡镇人大副主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宋春雷:对乡政府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副乡长及乡党政办、乡财务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乡党委副书记竺剑育: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机关支部、团委、妇联、老龄委、关工委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乡党委委员、农业副乡长邢新军: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乡农业线、会计代理中心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求均平:协助乡党委书记做好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对乡纪委班子成员和工作片村主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