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
关于实施2009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工作部署,按照科学监管、“三区建设”、“五个监管”的总体要求,学习并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促进我市食品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2009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全体机关干部。
二、考核要求
1.责任到线:突出工作重点,全年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线,明确工作责任。
2.考核到片:按照职能工作、基础工作、探索创新工作、宣传信息工作四块内容,具体量化考核到片。
3.落实到人:由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把考核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落实到科片每位干部。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职能工作(80分)
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基础工作(12分)
1.科片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按时报送每月工作小结和次月工作安排(每月25日前)、半年工作总结(
2.按时完成业务工作统计台帐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工作计2分。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按照职能分工,及时完成人大、政协提议案、市长热线、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的调处工作,处理结果及时登记备案计3分,未按时办理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全面实施分片综合监管模式,各科片互相协作、互相配合计5分。各科片对牵头工作不分解、不落实或分解落实不到位的1次扣1分;对其它科片布置的工作配合不密切、工作完成不及时或工作完成没有达到要求的一次扣1分。年底由责任科片根据每次分解工作的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该项目可倒扣分。
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各项规定(不设基本分)。对违反文明服务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经群众举报查实确有“吃、拿、卡、要”情形的、对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和个人年度奖;对违反机关行风效能建设并被通报批评的,由党组视情节轻重研究讨论后作出相应处理。
(三)探索创新工作(不设基本分)
1.针对监管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每人撰写调研或体会文章1篇以上,不完成扣2分;
2.工作经验被上级肯定的,根据推介级别相应加分:省局以上的加10分;绍兴市委、市政府的加8分;市委、市政府或绍兴市局的加5分。被推介的经验以文件、会议材料或领导批示为依据,推介形式包括绍兴市局以上部门来嵊召开现场会、省局以上领导来嵊专题调研、省级新闻媒体的报道等。
3.在专项工作评比中被评为绍兴市级以上先进的,参照第二条奖励办法实行加分。
(四)宣传信息工作(8分)
1.积极报送食品药品政务信息,完成信息简报录用任务得8分。各科室信息简报录用指标如下:
|
科室 报送部门 |
综 办 公 合 室 |
食 安 全 品 科 |
药 监 管 械 科 |
药 稽 查 械 科 |
合计 |
|
省局级 |
15 |
10 |
10 |
8 |
43 |
|
市局级 |
30 |
15 |
20 |
15 |
80 |
|
嵊州市级 |
15 |
15 |
2 |
2 |
34 |
|
合 计 |
60 |
40 |
32 |
25 |
157 |
国家局网站、《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报》一条加3分,省局信息录用指标增减一条加扣1分,绍兴市局级和嵊州市级增减一条加扣0.5分。加扣分以8分为限(科片信息任务完成一半以上的减半扣分)。食品科以上为综合网站录用数据,不包括食品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实行单独考核(不设基本分),在绍兴市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加6、4、2分。
2.办公室办好两月一期的《嵊州食品药品监管》,食品科办好每月一期的《嵊州食品安全信息》,少一期扣2分,出现原则性差错一次扣1分。
3.鼓励干部撰写各类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登或获奖一篇加5分,在绍兴市级刊登或获奖一篇加3分,嵊州市级刊登或获奖加2分。
四、考核方法及奖惩措施
1.药械监管科、药械稽查科稽查办案工作实行按季考核;其他科室的职能工作在年终考核。
2.加分项目在年底前由各科室申报,各类加扣分项目均以考核截止日为准,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3.设置岗位目标考核奖人均18200元,其中月奖600元,季度奖2000元,其余3000元按年度科室考核的实绩发放;局领导按科室平均奖及规定系数发放,中层干部按科室考核奖及规定系数发放。
4.非科室主观原因造成考核事项未完成的,该事项分值由考核领导小组酌情评定。
5.本办法由局考核办负责解释。
五、组织领导
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钱建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009年度各科片职能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目标责任制 考核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