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民政局文件
嵊民字[2009]26号
嵊州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民政厅下发《全省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意见》(浙民纪〔2009〕8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纪委、省、市纪委三次全会、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工业强市、和谐惠民”的战略部署,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服务农业惠农政策落实、服务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服务减轻农民负担防控体系落实,让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民主评议为契机,突出重点内容,真心听取意见,虚心接受评议,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推进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评议范围
民政局机关、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机构)、民政直属企事业单位(基层窗口单位)。
三、评议内容
全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内容包括民政各项工作,重点为规范殡葬事业单位殡葬服务收费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一)规范殡葬事业单位殡葬服务收费
1.丧葬用品采购和销售管理。采购丧葬用品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实行有计划采购,并节约成本、减少浪费;殡仪服务价格是否经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或备案;是否存在强制服务现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采购超规格墓碑的情况。
2.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火化、运尸、冷藏等基本服务收费、普通服务项目收费、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是否按省、市物价部门、省民政厅和市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是否存在未经省、市民政和物价管理部门确定、违规经营殡仪服务项目;是否对无工作单位的重点优抚对象、五保、“三无”、低保等对象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政策。
3.公墓收费。经营性公墓是否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是否存在以承诺“回购”、“升值”等虚假宣传手段欺骗群众购买、承租,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人出售(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的现象。
(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1.规范程序。是否实行政务公开,是否积极宣传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程序;审批后是否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对于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是否将有关材料退回乡镇,由乡镇告知村民委员会及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是否建立医疗救助工作档案。
2.资金管理。医疗救助资金是否用于补助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是否存在违规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费用的情况;是否在财政部门设立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是否定期开展对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是否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医疗救助金。
3.服务水平。当地医疗救助政策是否得到坚决贯彻执行,有无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是否有便民、惠民措施,困难群众满意度是否提高;是否建立完善信访投诉机制,服务对象投诉或反映问题是否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医疗救助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良好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
四、方法步骤
全市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行统一部署,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整个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下旬)
1.建立班子,落实责任。市民政局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领导,加强指导,上下沟通,相互促进,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2.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对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认识,自觉地投入到评议活动中去,主动接受社会群众评议。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新闻媒体、民政网站、《嵊州民政报》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评议活动,公开评议的重点、内容、方式,充分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畅通投诉渠道,使整个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检查整改阶段(5月下旬至8月下旬)
1.深入基层,走访了解。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村(居)干部和民政服务对象等参加的专题座谈会、恳谈会,广泛听取社会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农村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采取调查研究、走访了解、发放问卷调查表以及借助媒体等不同方式,了解查找在为民政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倾听群众的需求,不断提高行风建设的满意度。
2.加强教育,自查自纠。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根据评议的目标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从群众“不满意”的改起,从群众需要的做起,采取措施,抓好落实,使行风评议活动真正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3.制定措施,抓好整改。要着重针对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抓好整改,能及时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积极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措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处理,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窗口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民主评议行风整改落实到位。
(三)评议总结阶段(8月下旬?9月下旬)
1.召开会议,接受评议。召开全市行风民主评议会,组织好集中评议,邀请有关部门、新闻单位、社会各界代表、行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等参89加,接受社会群众的评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督促落实,此项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2.认真对照,搞好自评。按照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求,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搞好自我评定,并形成自评报告,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和本级纠风办、农负办。
3.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结束时,要组织召开民主评议行风总结会,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和表彰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例,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开展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是今年行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确保评议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市民政局和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列入今年行风建设考核内容之一,作为年终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行风评议的积极性,提高社会知晓度、群众参与度,营造评议的良好氛围;要以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优良传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为推进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三)规范评议行为,严格评议纪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严格纪律,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败坏行业风气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四)注重以评促建,完善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提炼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民政工作规范化水平;针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认真整改“群众不满意”意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行风的有效机制,不断提广大群众对民政服务窗口的满意度。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抄送:绍兴市民政局、市纠风办、市农负办、各乡镇(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