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经济贸易局文件
嵊经贸〔2009〕23号
关于要求批准嵊州市保温材料实业公司
解除挂靠关系的函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为进一步明晰企业产权关系,理顺企业发展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根据市委市府有关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精神,嵊州市保温材料实业公司与嵊州市矿产工业总公司协商,决定解除挂靠关系。
一、1997年5月,嵊州市矿产工业总公司为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并且方便经营,以实物作价出资证明的方式为嵊州市矿产工业总公司职工张贤兴申领了营业执照“嵊州市保温材料实业公司”,所出资的实物未划拨给嵊州市保温材料实业公司,仅嵊州市保温材料实业公司营业执照零资产转让给张贤兴;嵊州市保温材料实业公司与嵊州市矿产工业总公司属于挂靠关系。
二、嵊州市保温材料实业公司与嵊州市矿产工业总公司的挂靠关系于
三、根据清算结果和双方协议。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嵊州市保温材料实业公司现有资产全部归企业法定代表人张贤兴所有,全部负债由张贤兴偿还;嵊州市矿产工业总公司不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四、现有职工由张贤兴安置落实。
经我局审核,资料齐全,程序规范,予以报送。
二OO九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企业 改革 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