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文件
仙政〔2009〕25号
关于切实加强行政村公共安全员
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村、单位:
近年来,我镇不断完善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逐步加强,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但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量大,特别是随着农村个私企业和人员聚集场所的不断增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日趋繁重。根据市今年对我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求,各行政村要设立农村公共安全员。为进一步充实力量,切实抓好村级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将行政村的“大学生村官”作为村级公共安全员,纳入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为切实加强村级公共安全员队伍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岗位职责
1、村级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环保安全、文化活动安全等工作,原则上由村级公共安全员承担;
2、督促落实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个私企业、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开展检查、整改、规范和考核;
3、认真当好检查员、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着重做好公共安全巡查检查、公共安全宣传、公共安全隐患信息上报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等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各类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指导企业搞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