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里政[2009]12号
关于配合搞好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精神及嵊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安排,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成立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王小艳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屠秋英、张根达、陈其良、蒋国樵、杨法汀、袁兴祥等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屠秋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村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三委会成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乡普查工作从2009年5月20日起至2009年6月20日止。
三、 具体要求
各村在接到普查通知后要组织人员配合好专业普查组开展工作(具体各村开展普查时间由普查办公室到时另行通知),主要是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及提供相关资料。
嵊州市里南乡人民政府
2009年5月19日
主题词:文物普查 通知
抄送:市文广局、市文物管理处
嵊州市里南乡党政综合办 2009年5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