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9〕82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切实做好省级重点公益林扩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我市公益林区划布局,根据《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关于开展省级重点公益林扩面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公益林扩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工作
为切实加强全市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嵊州市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市林业局专门成立了公益林管理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切实抓好公益林建设工作和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
二、努力加快工作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