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水利水电局文件
嵊水电〔2009〕65号
关于大坑等三座电站更新改造要求补助资金的请 示
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嵊州市现有农村水电站126座,其中运行时间25年以上的有近90座,这些电站机电设备老化,效率低,故障频繁。为确保电站安全运行,促使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我们正分期分批对老电站进行更新改造。
2009年计划对大坑水库、大门、民胜一级三座电站实施更新改造,改造总装机590千瓦,总投资442.1万元。改造后将使这些电站重新焕发生机,对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三座电站将先后安排在2009年10月至2011年4月实施。
由于老电站长期以来电价低,资金积累少,建设资金筹措困难,今特要求上级部门给予大坑等三座电站补助资金140万元。
特此请示。
二 ○ ○ 九 年 六 月 一 日
主题词:电站 改造 资金补助 请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