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三界镇委员会文件
三镇委〔2009〕24号
关于2009年机关各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
实 施 意 见
各局、片、办(中心):
为进一步激发全镇上下工作热情,确保我镇2009年度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镇党委、政府决定,继续对机关部门实施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扣“工业强镇、和谐惠民”的工作主线,按照“保增长、促民生、抓稳定、强效能”的工作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部门各线的工作实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营造同心同德破难关,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考核的对象
经济发展局、建设规划局、综合办(党政)、综合办(党建)、农办、社会事业办(民政)、社会事业办(计生)、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和六个工作片。
三、考核的内容
(一)考核分值设置
考核总分为120分。其中:各片、办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100分(详见附件);班子领导对各职能部门的综合评价分10分,中层正职对各职能部门的互评分10分。
(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奖励分和倒扣分事项
奖励分和倒扣分以2009年度的证书和文件为准,若有重复,取分值高的计分,单项则减半计分。
1.以镇为单位,受到国家级、省级(国家部委)、绍兴市级(市委、市政府及省委、省政府部门)和嵊州市级(市委、市政府及绍兴市委、绍兴市政府部门)表彰的,组织实施该项工作的主要单位每起分别加2分、1分、0.5分和0.2分。
2.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急难险任务或重点工程,工作出色受到镇党委政府联合表彰的可加0.5-1分。对化解积累性信访和社会性复杂问题,成效显著受到镇党委政府联合表彰的可加0.5-1分。由镇考核办会同党政综合办提供依据。
3.对提供信息并引进实到外资50万美元以上的局、片、办(经济发展局除外)加2分。由经济发展局提供依据。
4.依据《三界镇工作督查制度》,对镇党委、政府决定事项及镇领导批示与督查事项办理不力的,每起扣0.5分。由党政综合办提供依据。
5.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或违规殡葬被查处的,工作片每起扣0.2分。由国土所、建设规划局、社会事业办(民政)提供依据。
6.发生山林火灾、乱砍滥伐林木和水利毁损行为的,工作片每发生一起扣0.2分。由镇农办、综治中心提供依据。
7.切实做好粮油等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申报、核查和兑付工作,因“一卡通”不到户引起社会矛盾的,工作片每发生一个村扣0.5分。由镇农办提供依据。
(三)一票否决事项
各部门、工作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被评定为年度考核先进:
1.出现上级对我镇采取一票否决事件;
2.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包括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因防范不当、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3.各片突破当年计划生育率考核指标的;
4.中层正职因违纪受处分的,中层副职因违纪受重处分的,机关干部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发生当年2人(次)以上到京上访的,发生5人以上集体上访到省1批(次)、到绍兴2批(次)以上的。
四、考核的实施
1.成立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由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2.年终各考核结果由镇考核办汇总后,在职能局办考评、班子领导评分和中层干部互评的基础上,由镇考核办汇总后,报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由党委政府发文通报。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工作考核结果与年度先进评比挂钩。
根据年终考核综合得分高低,在局办中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在工作片中,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各级各类先进的推荐和评比,优先在考核一等奖的单位中产生。
年终考核综合得分处于末位的单位,向镇党委、政府书面报告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核处于末位的,由书记、镇长对单位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并扣除年终基本奖金的10%。
2.工作考核结果与干部推荐提拔使用挂钩。
部门、工作片的考核结果作为届中、届期考察结果的组成部分和干部推荐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3.工作考核结果与绩效奖挂钩。
绩效考核奖以市委、市政府对我镇核定的绩效考核奖为基数,确定一、二、三等奖的系数分别为1.1、1.0、0.9。书记、镇长的系数为1.0,其他班子成员系数,以所涉片办系数之平均值为准。
六、考核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机关部门工作考核是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全镇各级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它作为激励和促进干部成长,落实和加强各项工作的重要载体来抓。
2.把握全面,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业强镇、和谐惠民”工作主线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针对考核要点,加强平时督促,层层抓好落实。
3.推进工作,确保实效。镇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着力抓好牵头工作,力求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努力营造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值100分
2.工作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值100分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值100分
一、履行职能(60分)
由市级对口及相关部门的实际考核得分/考核总分×60来计算分值。
二、重点工作(25分)
具体由镇考核办对照《三界镇2009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情况表》(《三界信息》第5期)的工作完成情况定分。
三、自身形象(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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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分值 |
牵头考核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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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
3 |
党政综合办 |
|
2 |
党风廉政教育(包括效能建设) |
9 |
镇纪委 镇效能办 |
|
3 |
宣传思想工作(包括文明礼仪教育) |
3 |
党政综合办(党建) |
附件2
工作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值100分
一、各片职能(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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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分值 |
牵头考核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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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代农业建设(包括生态工作) |
6 |
农办 |
|
2 |
个私集聚区建设和来料加工业发展 |
6 |
经济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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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地整理和退宅还耕 |
7 |
建设规划局 农办 |
|
4 |
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 |
4 |
经济发展局 |
|
5 |
计划生育 |
5 |
社事办(计生) |
|
6 |
社会救助、优抚保障 |
4 |
社事办(民政) |
|
7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健康工程 |
5 |
公共服务中心 |
|
8 |
征兵、民兵、预备役 |
5 |
社事办(民政) |
|
9 |
党报、党刊征订 |
5 |
党政综合办(党建) |
|
10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4 |
综合治理中心 |
|
11 |
安全生产(包括食品药品安全) |
5 |
经济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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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
4 |
社事办 |
二、服务全局(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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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分值 |
牵头考核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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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效能建设 |
8 |
镇效能办 |
|
2 |
积极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 |
6 |
建设规划局 |
|
3 |
信访工作 |
6 |
信访办 |
|
4 |
平安创建和维稳工作 |
5 |
平安办 |
三、自身形象(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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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分值 |
牵头考核的单位 |
|
1 |
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
5 |
党政综合办(党建) |
|
2 |
党风廉政教育(包括村级民主管理工作) |
5 |
镇纪委 |
|
3 |
宣传思想工作(包括公共文化服务) |
5 |
党政综合办 |
主题词:考核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