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实施建设系统网上审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嵊政〔2009〕39号、嵊市委办发〔2009〕29号、嵊政办〔2009〕6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电子系统的平台,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现就实施建设系统网上审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认识,落实目标。实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工作是我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又一新的重大举措,也是转变政府工作方式、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各有关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保质按时做好工作。确保在5月底前整理好办事流程,提供表格下载、申请书文本、办事指南、网上咨询,以及做好与政务网的连接,在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42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的有36项,这些项目都应编制详细的办事指南便民条,说明事项办事的每个环节、步骤、要求,方便申请人申报。行政审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线领导对分管业务审批工作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负主责,各环节办事人员对各自业务把关负责。局纪委书记(建设窗口负责人)和局法制科对建设窗口的形象、纪律、作风、效能负责,及时做好与市行政审批中心的衔接落实工作。
3、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推行网上审批工作涉及事项多,系统建设内容丰富,要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进一步理清办事流程,按照原操作流程细化、深化,做好申报材料的前期指导和审核,申报材料设定后按设定流程在规定期限内办结。要做好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管理工作,特别要做好电子文档工作,一旦两者发生误差,以电子文档为准。
4、强化监督,严肃纪律。有关单位要以对党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要把“素质高、能力强、服务好、业务精、年纪轻”的人员调到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局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屡出差错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将网上审批列入单位、个人的考核,对办事效率、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进行细化考核,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