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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09〕15号
关于调整长乐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有关单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为推进“平安长乐”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镇党委决定,调整长乐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竺柏海
副组长:王科英 钱绍锋
成 员:麻水初 吕玲英 王水燕 潘蝶燕 竺 青 黄银海
张一平 钱跃进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妇联,王科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2009年6月11日
主题词: 机构 人员 通知
抄送:嵊州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