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政府
防洪防旱指挥部文件
嵊政防〔2009〕24
关于确保浦口村排水畅通的督办通知
104国道(嵊州段)建设指挥部:
根据市人大防汛视察,市领导防汛检查,以及防指领导要求,我部接到浦口街道浦口村委的报告后,派员到现场进行踏勘,发现104国道嵊州段44+620处预留涵洞偏小,未按嵊政防[2007]21号文件精神执行,文件明确规定:44k+620要增加建设排涝出口设施,宽度不小于20米的闸一座,解决附近区间水和上游四明江来水,可目前只有3.5米排水涵洞,与会议纪要的不小于20米宽度相差较大。目前,由于该段路基已经形成,排涝设施、路通、出口、涵洞都已完工,在新的104国道开排水涵闸,难度较大。我市即将进入主汛期,为确保浦口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根据市政府与你部签订责任状的要求,必须确保沿线排水畅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市防指要求你们做到:
1、 抓紧研究补救方案,落实补救措施。请你们与浦口街道一起对该段补救办法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方案,确保该地区度汛安全。
2、 限定补救时间:整个补救改建工程必须在7月15日前完工。
3、 监督单位:市三防办、浦口街道办事处。由于补救工作不及时,造成浦口村洪水受淹,带来的损失,一切责任由你指挥部承担。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防汛 督办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交通局、浦口街道办事处、浦口村委,盛市长、吕副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