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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文件
嵊甘政〔2009〕39 号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霖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现将《甘霖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2009年6月10日
主题词:救灾预案 通知
抄送:嵊州市民政局
甘霖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镇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建立完善的灾害救助体系,根据《嵊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制定本预案的目的: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第三条 救灾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第二章 灾害种类和重点防御区域
第四条 适用范围:凡在我镇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等气象灾害,地震、火山,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生物灾害以及其他突发性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第五条 重点防御区域:
1、长乐江、新昌江(苍岩)沿堤两岸;
2、山区沿溪两岸和库坝易缺口地带;
3、镇域内山林;
4、地质灾害易发区;
5、其他易灾地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抗灾救灾队伍
第六条 甘霖镇人民政府根据救灾需要,设立救灾指挥组、灾情勘察组、后勤保障组、救灾办公室。
1、救灾指挥组。由镇长任建华任组长,人武部长李水根、副镇长朱华权、黄绍方、张玮、党政办主任叶炳焕任副组长,成员由楼天祥、吕恩毅、徐鑫良、黄友谊、周黎明、徐国平组成。主要职责:(1)负责统一指挥本镇抗灾救灾工作,调配救灾力量,调集救灾物资;(2)负责组织人员赴各村(单位)灾区勘察了解受灾情况,指导做好救灾工作;(3)负责安排救灾值班。
2、灾情勘察组。由镇人武部长李水根任组长,成员由镇经济发展局、农办、镇社会事务办干部和各工作片民政干部组成。由镇人武部长李水根根据灾情进行统一调配、分工。主要职责:(1)负责各受灾区的现场勘察,指导村(单位)开展抗灾救灾工作;(2)及时向救灾指挥组反映灾情和损失情况、救灾物资的需求情况。
3、救灾后勤组和办公室。由叶炳焕任组长,成员由镇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局、农办、社会事务办、财政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1)负责与市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2)向各村(单位)了解有关灾情的发展情况和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灾情的信息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3)负责应急救灾物资和救灾资金的调配和发放。(4)防灾救灾值班安排;(5)保障救灾人员的救灾器材及生活用品。
第七条 各村(单位)应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做好抗灾工作,并准备好救灾物资。
第四章 防灾抗灾救灾的措施
第八条 灾前的主要措施:
1、及时向市有关部门了解雨情、水情、雪情和其他灾情动态。
2、调集准备抗灾救灾必要的物资,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3、安排好救灾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制度。
4、指导各村(单位)落实有关应急措施。
第九条 灾中的主要措施:
1、灾情勘察组要立即赴各村(单位)做好灾情的勘察工作。
2、协助指导当地村(单位)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带,转移安置无家可归的灾民。
3、协助当地村(单位)及时抢救伤员,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灾民提供生活救助。
4、做好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第十条 灾后的主要措施:
核实灾情,统计因灾伤亡人数、无家可归户和灾害损失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
1、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及时下拨本级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
2、以镇政府名义向市政府申报救济款项。
3、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发动群众开展互助互济,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4、对吃、住、穿、医等有困难的灾民,做好救济安置工作。
5、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灾民活动。
5、做好抗灾救灾建档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