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文件
嵊开 〔2009〕45号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86号建议的答复
李维正等10位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改建城北工业区艇湖排涝渠的》的建议(第8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艇湖排涝渠位于城北开发区,何家村以南,浙锻集团以北,排涝范围广??南起艇湖加油站,北至越盛集团,西至原化肥厂工业园区。收到该提案后,我们立即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经调查,我们发现该路段管辖权实属市建设局,现市建设局正在对该排涝渠进行施工改造。倘若给附近居民及行人车辆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最后,感谢你们对开发区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0九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人大 建议 答复
报:市人大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