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0948号
关于印发《鹿山街道“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宣传报道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片,社区及行政村:
现将《鹿山街道“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印发 报道方案 通知
抄送: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鹿山街道“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
工作宣传报道方案
根据省、绍兴市、嵊州市的统一部署,街道决定全面开展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等“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以下简称“十小”整规)活动。现根据整体工作安排,特制定以下宣传报道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紧紧围绕市政府“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部署和《嵊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精神,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宣传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目的意义。
(二)围绕全市“十小”整规工作的主要部署,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入手,对小食杂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等一些涉及民生、民利、民安行业中存在的脏、乱、差、无(证照)现象及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进行揭露和曝光。
(三)大力宣传“十小”整规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是摸清情况,建立档案,完善制度,制定标准,开展试点并召开现场会,树立全街道“十小”行业示范,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二、宣传方式
“十小”整规期间,各社区、行政村,要利用黑板报、宣传窗、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的宣传。
三、组织领导
(一)“十小”整规宣传工作由街道宣传委员负责总协调,街道“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日常工作,各整规牵头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建立“十小”整规日常宣传工作的协调机制。
(二)各社区、行政村要成立相应的宣传报道小组,负责相关领域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十小”整规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信息和报道题材。
(三)各工作片、社区、行政村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报道计划。新闻媒体要开辟配合“十小”整规工作的特色栏目、专栏,加大力度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及时刊播相关公益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