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正文

关于举行城管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嵊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

嵊城管〔2009〕28号


 

 

关于举行城管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局属各大队、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局党组关于执法业务“一季一培训、一季一交流、一季一考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行城管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局行政执法人员。

二、考试形式及范围:

本次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范围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2008年汇编增补本、《城市管理相关标准选编》中的法律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2009831730分,局四楼会议室。

四、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考试是今年执法业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局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各大队、科室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组织,保证考试对象的参考率,提高考试成绩的优秀率。

2.要认真复习,准备充分。各执法人员要准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队员之间要多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切实掌握法律法规规定,领会相关规定的精神实质,并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加强理性思考。

3.要严肃纪律,确保实效。本次考试实行实名签到制,无特殊情况不得缺考。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依照请销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报局法制科备份。要严肃考场纪律,要求独立思考完成。

 

 

 

〇〇九年八月十四

 

主题词:法律知识  考试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法制办,赵祥军副市长。

嵊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09年8月14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3415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