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文件
嵊开 〔2009〕60号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
答 复
范茂林等7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拆迁“雅士林厂中村”》的提案(第6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雅士林“厂中村”涉及开发区黄塘桥村三个自然村之一的上村,共154户,310人口,占地70余亩,这些拆迁户中有出嫁女13人,挂靠户2人,在安置政策上存在着相当的难度,总涉及拆迁面积为3.
2003年以来开发区一直在努力解决雅士林“厂中村”问题,后因种种原因而搁浅。到目前为止实施大规模拆迁条件尚不成熟,今年无法实施“厂中村”拆迁,请各位委员谅解。
最后,感谢您们对开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冯银水 83001555)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0九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政协 提案 答复
报:政协办 市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