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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文件
谷政〔2009〕40号
关于要求新增省级重点公益林面积的
请 示
嵊州市林业局:
为进一步完善、优化省重点公益林建设布局,适当扩大省级重点公益林建设规模,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省级重点公益林建设在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提升广大林农兴林富民能力、促进新农村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地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嵊州市省级重点公益林扩面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我镇目前公益林建设现状和今后生态环境建设及林业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按照生态优先、兼顾生产、量力而行、群众自愿的原则,组织有新增省级重点公益林愿望并符合本次扩面区位条件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包括承包经营权人),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了新增省级重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经我镇审核,现确定29798亩山林拟增省级重点公益林,涉及16个行政村、608个小班。特向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望以准为盼。
特此请示
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新增 公益林 请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