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嵊残联党组(2009)12号
嵊州市残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对本单位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就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测评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绍兴市、嵊州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的有关要求,真实了解民意,全面客观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评价活动的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测评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内容,主要是围绕市委提出的“深化认识、坚定发展信心,凝心聚力、破解发展难题,创新机制、增强发展活力,真抓实干、提升发展能力”的目标要求,了解党员干部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制约市残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的评价,同时收集对我单位进一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和建议。测评工作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和简便易行的原则。测评主要采取填写测评表的形式进行。
三、参加评测人员范围
按照要具有代表性的原则,参加市残联测评的人员确定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残联全体干部、部分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共计50人左右。
四、时间要求
测评工作于8月3日进行,8月7日汇总测评结果,梳理有关意见建议。
|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群众满意度测评 实施方案 |
|
嵊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09年8月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