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09〕45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今年9月份是全国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为切实抓好民族精神教育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体局决定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开展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让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新中国建立的艰辛历程和祖国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增强对伟大祖国、党和人民的热爱,进一步把爱国情感化为具体行动,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活动分为“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感受祖国变化”、“我为祖国服务”三个部分。
1.“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一是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卫星平台播出讲述新中国建立历程的专题片《走进新中国》(将由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于9月7日15:00—15:45播出)。同时,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和中国校外教育网(www.xwjy.org)将提供下载或在线观看,各校要认真组织师生收看。二是各校要积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给学生宣讲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三是组织中小学生收集、整理家乡为建立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英烈故事,并在校内外进行宣讲。
2.“感受祖国变化”:一是充分利用反映新中国建设伟大成就的《形势教育大课堂》系列专题片、教育部与新华社制作的新中国60年成就宣传图片、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编辑的《共和国成长的故事》读本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学生实地参观、考察、调研,感受家乡、祖国的发展变化。三是以作文、书画、摄影、摄像等形式描绘祖国、家乡建设成就。
3.“我为祖国服务”:在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和感受建设成就的基础上,组织中小学生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指导学生撰写活动体会或社会实践报告。
三、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这次主题教育活动作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基础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具体安排,并要着重探索建立开展形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
2.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确保中小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好各项活动。教育部将组织中小学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成果展评活动。各校要在初选的基础上,将学生收集、整理的家乡为建立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英烈故事,创作的反映家乡、祖国发展变化的作文、书画、摄影、摄像作品,撰写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体会或社会实践报告等活动成果,及时邮寄或上传到中国校外教育网参加展评。具体展评办法届时将在中国校外教育网公布。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教体局普教科,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各校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作好本次活动的总结,要求市属学校、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将活动总结材料于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中小学 德育 活动 通知
抄报:绍兴市教育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