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09〕8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兵役登记工作的
通 知
各工作片、行政村(居)、各单位:
为认真筹划做好今冬征兵准备工作,切实摸清我镇预征兵员数质量情况,准确分析和判断今冬征兵形势,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冬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经研究,定于八月中旬开始在全镇开展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兵役登记、颁证和落实预征对象的年龄、范围和时间
兵役登记对象:2009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199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注销2009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23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98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颁证对象: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发给《公民兵役证》。
应征对象:2009年底年满18至20周岁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应征公民;2009年底年满18至21周岁高中(含职高、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含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企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和技术人员,高中毕业后进入复读班的学生,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的应征公民;2009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含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企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应征公民;2009年底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自愿也可定为应征对象。上述各类人员户口不限。
二、今年兵役登记、颁证《公民兵役证》对象条件
兵役登记、颁证《公民兵役证》对象的条件: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并领取《公民兵役证》。
预征对象的条件: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目测条件按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今年兵役登记、颁证和确定预征对象方法
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证》的办法:凡符合兵役登记和颁证条件的男性公民,均应按本文件的有关时间安排,自行到镇人武部参加兵役登记。
四、几点要求
(一)认清征兵形势,切实把兵役登记工作做实。兵役登记工作是我国法定的兵役制度,是确保新兵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工作片、行政村要认识到位,加强工作力度,要主动的与较高学历的适龄青年联系沟通,确保少登漏登;要准确掌握政策,严格把关,确保兵役登记的高质量。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适龄青年积极报名登记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针对今年征兵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宣传周”活动,运用广播、电视、会议、横幅、黑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等兵役法规的宣传教育。要重点做好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尤其是高中毕业后进入复读班的学生,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要耐心做工作,激发他们爱国热情,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依法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公民兵役证》、争当预征对象是每个适龄青年的应尽义务。
(三)把握关键环节,努力提高兵役登记工作的质量。兵役登记是征兵最基础的工作,是所有基础工作的“重头戏”,各单位要在总结往年兵役登记做法基础上,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把兵役登记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搞好兵役法规宣传、规范登记程序、严肃法规纪律的基础上,重点要抓好以下三类人员的登记:一是高学历青年的登记。征集新兵中,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很高。各单位要根据这一要求,认真做好高学历青年的登记工作,切实把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的数质量和分布情况掌握起来,对这部分人的登记要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做到一个不漏。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做好宣传工作,争取他们报名登记,应征入伍。二是外出务工、经商青年的登记。各单位一定要注意总结往年的做法,切实掌握这部分人员的流动和所处的位置,做好工作,提高登记率。对不能及时返乡登记的要取得联系,及时补登;对参军积极性不高的要加强教育,决不能放任自流。三是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的登记。做好这部分人员的征集工作,是今年为提高兵员质量新提出的一项新措施,具体规定附后,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理解掌握,并迅速贯彻落实。四是认真登记统计,按时上报有关资料。各单位要按照市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应征青年情况调查表、兵役证认真组织填写,不得少填、漏填,确保数据正确。并在9月18日前将兵役证和调查表上报镇人武部(由各村民兵连长上交给各工作片负责人统一上交到镇人武部)。
二○○九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