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水利水电局
嵊水电(2009)103号
嵊州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建立健全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及时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妥然化解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中办发[2009]3号)和省委《关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嵊市委办[2009]31号《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水利水电系统实际,现就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按照“保证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梳理,规范管理,调处化解和分析研判机制,坚持单位为主,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化解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保障全市水利水电事业安全高效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排查化解工作的主体、范围和方式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体。“坚持单位为主,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局属各单位要负责组织排查化解本单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努力形成单位为主,上下结合,全面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范围。排查工作范围是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系统内重点是基本停产的单位、涉军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保障,水利水电建设与周边老百姓的利益关系 、水利建设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以及因水灾的水事纠纷。各单位每年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经常性排查工作,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访,及时排查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式。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开展经常性滚动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重要节庆日等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各单位要建立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和信访情况排查制度。
三、排查化解工作的原则要求
(一)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及时处理,尽可能使各类矛盾纠纷在本单位得到妥然解决,避免矛盾纠纷上交和激化。同时,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决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为求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对群众合法合理且能立即解决的诉求,积极主动地采取政策、法律、经济、调解等多种方法彻底解决;对群众诉求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属于单位可调整范畴的,要及时研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加以解决。属于上级政府政策调整范畴或属于完善法律、法律范畴的,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反映报告;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说明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创造条件适时解决;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之内和不引起攀比的情况下,单位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个别无理取闹、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报告,严厉防范,坚决阻止。
(二)提前介入,源头化解。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推动局机关干部、单位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机关、单位领导和职工依法行政水平。要对现有政策和单位自定的规定进行集中梳理,及时修订完善制定时间较早的政策,防止因政策内容不适应发展要求,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推动相关政策的统一、衔接,防止不同群体之间因利益差异引发矛盾;搞好现行政策的落实和完善配套工作,防止因配套措施和资金不到位,工作执行不力或出现偏差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建立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原则上由单位受理和办理初信初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要求逐一填报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统计表格,及时准确全面收集排查信息,逐案、逐人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项登记建册,加强日常管理,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要及时准确收集信访来访信息,增强工作的予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主动权。
四、排查化解纠纷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亲自组织、一线指挥。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排查化解工作。水电局成立了由局长谢亚祥同志任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工作责任制。局领导要按照自己联系的下属单位进行指导工作,同下属单位班子一起分析确定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的事和人,并进行领导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要严格加强排查化解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各单位必须在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时报局办公室,不得瞒报、漏报、虚报、谎报和迟报。
(三)强化单位基础。要强化单位排查化解工作,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在单位,只有不断提高单位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动力,才能把全系统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好。
(四)严格奖惩制度。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的年度考核,作为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系统内严重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领导专办责任,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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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对象姓名或单位 |
矛盾纠纷 诱 因 |
矛盾纠纷及 信访需要解决的问题 |
涉及 人数 |
群访重点 人员姓名 |
已来信来访次数 |
事态发展 预 测 |
采取何种 化解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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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排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主题词:信访工作 矛盾纠纷 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实施意见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