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9〕98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级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根据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绍兴市卫生局印发的《绍兴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嵊州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中医、认识中医、感受中医,努力营造良好的中医药事业发展氛围。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工作方案。要切实提高方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使中医药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基层。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执行的过程管理,并认真及时做好总结和资料收集工作。绍兴市卫生局和我局将适时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抄送:绍兴市卫生局。
嵊州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教育宣传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8〕53号)及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09〕123号)和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卫发〔2009〕109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市项目的组织实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和利用中医药在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养生康复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知识方法。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中医药更好地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项目目标
1.大力宣传我市源远流长的中医药历史和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加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科普文化需求。
2.推动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队伍建设,拓展宣传渠道,不断提高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效果。
3.使群众了解中医药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中医药的发展成就,学会一些简便易行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
4.增强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理解与认同,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三、项目实施单位
市卫生局、市中医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
四、项目内容
(一)广泛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
1.实施中医药专家科普宣讲计划。市中医院要组织知名中医药专家开展科普讲座活动,广泛宣传中医药方针政策及中医药发展成就,中医药防病治病的基本理念和知识,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中医药历史知识、名人故事等,要求2009年全年中医药科普讲座不少于6次。市组建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师团,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科普知识讲座。
2.设立中医药科普宣传服务日。按照省厅要求,将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设立为“中医药科普宣传服务日”,市中医院在服务日定期举办中医药义诊咨询、健康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满足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中的作用。
3.收集、发放中医药预防与保健科普宣传资料。市中医工作基层指导科要组织人员,收集、整理科普宣传资料,每季一期通过市中医学会下发到各级基层医疗机构。
(二)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的中医药宣传、普及作用
在全面巩固我市“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绍兴市“卫生强市”创建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深入开展中医药进社区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网络在中医药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的基础作用,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通过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医药的价值。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根据绍兴市要求提出全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要达到三个“100%”和一个“至少”。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分别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提供率达到100%,争取全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个中医特色专科。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中医药服务和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的重要力量。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要积极选派人员,做好中医对口扶持工作。
(三)大力加强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发展
积极参加绍兴中医药文化研究和中医专科世家史料等绍兴中医药文化遗产普查等工作,设立中医药文化研究联络员,收集上报有关信息,大力宏扬中医药文化。
(四)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和服务能力
1.继续做好各级各类名中医专家学术继承指导老师及继承人相关工作,省、市级名中医应带教2名以上中青年骨干,积极组织中医人员参加农村中医骨干培训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社区中医药人员全科知识培训,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针对性地对社区中医药从业人员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更新培训和考核。积极参加绍兴市举办的农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培训,通过继续教育、专业培训、适宜技术推广等方式,加快培养基层中医药专科、专病技术骨干、社区中医药技术人员等中医药实用型人才,不断提高基层中医药队伍的服务能力。
2.积极参加首届“绍兴名中医”评选活动。根据绍兴市统一部署,组织各单位有关人员积极推荐,争取我市有1人以上获得首届“绍兴名中医”的称号。
五、项目管理与要求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也要加强对实施项目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和实施单位的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方案。落实专人负责,主动及时报告活动开展的情况、效果等相关信息。做好项目执行中期及项目执行结束后的资料整理上报等工作,为迎接省中医管理局和市卫生局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的考核做好准备。
本项目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