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嵊开委 〔2009〕33 号
关于国庆期间开展“五星红旗升起来”活动的
通 知
社管中心、行政村,入园企业:
为推进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大力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省、市部署,按照嵊市宣【2009】37号文件要求,国庆期间全市要统一开展“五星红旗升起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通过开展“五星红旗升起来”活动,对全区人民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促使人们进一步强化国旗意识,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增强祖国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在全社会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时间
2009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三、活动方式
1、各行政村要升挂国旗。
2、入园企业要升挂国旗。
3、学校及社管中心要升挂国旗。
4、鼓励引导居民小区、居民院(楼)升挂国旗。
四、活动要求
升挂国旗是一项庄严而神圣的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要求进行升挂,各部门单位、行政村、入园企业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策划,全面实施,要把开展“五星红旗升起来”活动与其他各项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创新载体、方法,切实抓出特色亮点。
(百份以上不盖章)
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国庆期间 “五星红旗升起来”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