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民政局文件
嵊民社[2009]15-4号
嵊州市民政局关于同意百岁老人陶美仙继续
享受长寿保健补助的批复
谷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给百岁老人陶美仙继续享受长寿保健补助的报告收悉。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给予百岁老人陶美仙继续享受长寿保健补助。补助费从2009年9月起发至2010年8月,每月200元,合计2400元整。款汇镇财政,在“暂存栏”中核算,望按月发放。
此复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抄送:市府办、吕丙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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