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9〕174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国土资源局违法用地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
现将《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为认真做好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遏制我市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圆满完成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任务,经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段
此次全市违法用地专项整治的时段为
二、专项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为城市规划区和五大集镇,重点整治对象为私人违章建房,包括通过非法买卖、租赁土地在建的私人违章建房。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调查公示和依法认定阶段(
1、成立领导小组。嵊州市国土资源局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沈华祥局长任组长,金国勇副局长为副组长,高良裕、史林钧、金建良、楼子摄、钱东升、赵锡华、钱忠兴、刘锡永、沈传定、陈汉军、楼小龙为成员。
2、拟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拟定嵊州市国土资源局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工作会议。召开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国土所正副所长参加的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同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相关科室与国土所的工作职责。
4、各国土所会同城管及开发委、街道办和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和认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按照“全面、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第二阶段:限期整改阶段(
局会同乡、镇(街道)政府联合发出和张贴违法用地处理告知单(告知有关事项),限令必须拆除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在7天内自行拆除;非法买卖、出租土地的必须在限定期限内解除非法买卖、租赁关系,自行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将土地恢复原状。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分片包干,对当事人没有按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组织力量,坚决拆除。对非法买卖、出租土地不在限期整改阶段纠正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阶段:完善总结阶段(
对本次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完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突出一个“快”字。一旦发现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要及时组织人员阻止,并报告给相关部门、当地政府。对继续抢建的要依法予以拆除。
2、明确分工,通力合作,突出一个“齐”字。全局上下既要有分工,更要有合作,要充分发挥整体的力量。
3、敢于碰硬,善于碰硬,突出一个“硬”字。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攻坚战,要想工作取得成效,就必须有“动真碰硬”的精神、“敢挑重担”的决心和“冲锋陷阵”的气魄。冲破人情关、关系关、畏难情绪关等各种阻碍。对监管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管工作成绩显著的,将予以表彰。
4、积极宣传,接受监督,突出一个“明”字。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土资源局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宣传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整治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整治,引导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积极监督和举报,自觉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依法办事,讲究方式,突出一个“稳”字。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利益群体复杂,所以在推进整治工作时要做深做细群众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讲究方式方法,有序推进整治行动。同时要千方百计安排好用地计划,确保农民建房的正常需要,并加快农民建房用地的审批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要尽快落实,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建设的发生。
主题词:违法用地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