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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9〕148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死亡人员登记信息共享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及时、完整、正确登记死亡人员基本信息,实现相关信息多部门共享,使社保局及时终止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卫生部门及时终止新农合待遇、民政部门及时终止各种定期定量补助、计生部门及时停止相关待遇,防止冒领各类基金,减少财政支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民政、公安、劳动、卫生、人计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死亡人员登记信息共享制度。现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民政局要负责做好殡葬政策的宣传,要求死者家属必须随带死者身份证火化。殡仪馆要负责做好死亡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在火化登记时,要求死者家属提供死者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并完整填写死亡人员信息,特别是要登记正确的身份证号码;找不到身份证和没有身份证的,要核准死者所在单位、村和死者姓名,并登记死者家属及其联系人的联系号码,以便核对。殡仪馆要在每月10日前向市公安局、社保局、民政局、卫生局、计生局等相关部门发送详细的上月死亡人员信息汇总表。民政局应根据提供的死亡人员信息,及时终止相关补助。
二、市公安局要根据殡仪馆提供的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做好户籍注销工作,并在每年度1月10日、
三、市社保局应根据市殡仪馆提供的死亡火化人员相关信息和公安局提供的死亡人员户口注销信息,做好一次性丧葬待遇发放工作,并及时停止其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根据市殡仪馆、公安部门提供的死亡人员信息开展每月一次的死亡人员稽查工作,及时停止死亡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对冒领待遇的及时进行追缴,依法处理。
四、市卫生局应根据市殡仪馆提供的死亡火化人员相关信息和公安局提供的死亡人员户口注销信息,及时终止新农合待遇。
五、市计生局应根据市殡仪馆提供的死亡火化人员相关信息和公安局提供的死亡人员户口注销信息,及时停止相关待遇。
六、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监督工作。督促死者家属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注销,死者如生前参加社会保险的,督促死者家属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死者如生前享受其他待遇的督促死者家属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各行政村在开具死亡证明时,必须按死亡证明要求认真填写死者的详细信息,特别是要填写正确的身份证号,并告知死者家属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七、新闻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教育死者家属应提供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等进行火化,协助殡仪馆完整登记死者相关信息;教育死者家属有义务到公安、社保等相关部门及时办理户籍注销、待遇终止等有关手续。
二○○九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劳动人事 信息 制度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