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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9〕147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对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1-3季度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嵊政〔2009〕28号)精神,决定对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1-3季度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请各责任单位将9月底止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于
二○○九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工作 督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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