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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9〕145号
关于建立市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大队的
通 知
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国土所:
根据《关于开展设立国家级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浙土资函[2006]29号),我市被列入全省八个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之一。根据我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相关内容,市政府对我局工作的考核要求,以及市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快速及时制止和严格查处侵占基本农田的恶性违法案件,维护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同时为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已建立的基本农田动态巡查分队的业务指导和责任监督,经局研究决定建立市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大队,具体成员和分区范围如下:
大队长:金国勇
动态巡查一分队
队长:高良裕
队员:张少雄、潘如春、华鹍、叶春联、赵张华
责任区:三江街道、鹿山街道、长乐镇、黄泽镇、下王镇、金庭镇、北漳镇
动态巡查二分队
队长:史林钧、
队员:姚圣良、倪伟锋、卢琰萍、裘建秋、喻柏荣
责任区:浦口街道、崇仁镇、三界镇、石璜镇、仙岩镇、雅璜乡、通源乡
动态巡查三分队
队长:张锡明
队员:张行行、梁峰、张竹鸿、宋浙斌、杨钺
责任区:剡湖街道、甘霖镇、谷来镇、里南乡、贵门乡、王院乡、竹溪乡
主题词:建立 基本农田 巡查大队 通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