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认定金立元等九名同志为2009年度 嵊州市工商局办案能手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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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工商〔2009〕66号 |
各科室、工商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办案水平,促进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根据《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案能手评选标准》有关规定,通过基层推荐,结合办案业绩、案件质量考核,经研究,认定金立元、祝海荣、王荣耀、胡新权、陈洪茂、马一、张少林、王柏根、丁永生等九名同志为2009年度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案能手。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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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办案能手 认定 决定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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