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建管(2009)36号
关于明确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
通 知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提高依法办案质量,严肃执法纪律,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经研究决定明确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案审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李明彦
副主任:吕忠运
成 员:吕 岩、王宝根、王文津、宋 平、李建良
郑小明、崔一平、钱 艺
案审委员会工作职责:审查具体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性,法律法规适用的正确性和行政处罚的合理性,监督行政处罚中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案审委员会在审查条件时可邀请与案情相关的管理科室、单位负责人一同参加条件审查。
二ΟΟ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案审委员会 通知
抄报:绍兴市建管局,市委办、市府办,赵祥军副市长
抄送:市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