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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9〕164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上报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嵊政办〔2009〕15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将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为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情况,强化目标考核,请各单位每周将各自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于每周五书面或通过Notes系统报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刘波,电话:83331196,传真:83011435)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