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嵊文广新字〔2009〕56号
关于组织开展《越乡文化之星》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乡镇(街道)文化站:
为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促进文广新系统和谐发展,根据局2009年工作计划,定于年底开展一次业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评选一批《越乡文化之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大练兵活动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以自练与各单位组织练兵为主。大比武(大展示)定于12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二、评选项目与名额
《越乡文化之星》分才艺之星、育人之星、经营之星、惠民之星、创新之星五个系列。其中才艺之星5名、育人之星5名、经营之星5名、惠民之星5名、创新之星5名。共25名。
三、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为文广新系统在编的干部、职工。具体条件为:
才艺之星:综合素质良好,有2项以上才艺专长。
育人之星:综合素质良好,有为人师表风度,在培育文艺新人中成绩显著。
经营之星:综合素质良好,在文化经营活动中思路新、办法多,“两个效益”显著。
惠民之星:综合素质良好,在文化惠民活动中表现出色,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创新之星:综合素质良好,在工作中思路创新,方法创新,管理创新、技能创新、服务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
四、评选办法
包括组织推荐、局党委评审、现场展示、颁奖四个程序。
(一)组织推荐
乡镇(街道)文化站,由文化科组织评选推荐。
各局直属单位由单位组织评选推荐。
局机关由局办公室组织评选推荐。
(二)局党委审定
根据民主推荐人选、局党委按照工作职能与性质。成效与实绩评审确定具体名单。原则上为在文化站中评选才艺之星与惠民之星为主;在文化馆、艺校、图书馆、文管处、越博中评选育人之星为主;在剧团、新华书店、电影公司、剧院、越艺中心中评选经营之星、惠民之星为主;在局机关、局直属单位负责人、文化站长这一层面中评选创新之星为主。
(三)现场展示
才艺之星,在大比武(大展示)现场展示2项以上才艺。
育人之星,在大比武(大展示)现场展示本人与学生合作的内容和节目。
经营之星,在大比武(大展示)现场简介经营经验和取得的成绩,并作1项才艺展示。
惠民之星,在大比武(大展示)现场简介本人文化惠民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并作1项才艺展示。
创新之星,在大比武(大展示)现场简介文化创新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并作1项才艺展示。
(四)颁奖
颁奖仪式在大比武(大展示)现场结束时举行。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真正把《越乡文化之星》评选活动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具体措施,抓好抓实。
(二)在上报人选时要按照条件,公平公正公开推荐。
(三)在大比武(大展示)中要精心准备,把最优秀的水平展示出来。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