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安〔2009〕22 号
关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平安校园”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教体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营造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省《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教宣〔2009〕106号),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申报“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考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市属学校(幼儿园),各乡镇初中、小学(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二、考评标准:
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标准(附件2)。
三、考评方式:
对申报的学校采取上报的书面材料审核并抽查三分之一以上学校的方式进行考评;
四、考评内容:
考评以《浙江省中小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标准》(附件2)为考核指标,考核综合得分达到950分(含)以上的学校为示范“平安校园”;达到800—949分的学校为合格“平安校园”;不到800分的学校,或当年发生本意见规定“一票否决制”内容事件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
五、考评时间:
2009年12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具体要求:
1.所有学校均须参加“平安校园”创建,并提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总结或书面汇报材料。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平安校园”建设基本开展情况、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年度工作重点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考核表;
3.12月31前,各校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总结、附件1、附件2、附件3等材料上交教体局安监科。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平安校园 考评 通知
抄报:绍兴市教育局安监处,嵊州市安监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附件1
嵊州市“平安校园”申报(复评)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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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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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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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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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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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性质 |
公办 民办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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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性质 |
普通高中 完全中学 职业高中 中专 技校 初中 小学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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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主要 负责人 |
姓名: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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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模 |
在校生: 人;教职工: 人;合计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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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学校 创建活动 有关部门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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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负责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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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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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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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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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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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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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情况 |
评估项目 |
得 分 |
预警机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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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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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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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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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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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法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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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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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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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另附书面报告 | ||||
注:对照文件和评估标准说明申报理由,文字应简明扼要。对达不到评估项目标准得分的,需具体说明存在的问题。
附件2
浙江省中小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一、组织领导体系(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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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分)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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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安 全 工 作 目 标 责 任 制 |
20 |
建立健全创建“平安校园”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
学校有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第一责任人到位,安全岗位职责明确的得20分。 |
查看会议记录、学校文件、岗位安全职责分工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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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学校有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年度目标、计划。 |
有当年创建目标、计划的得20分;创建目标和计划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的扣10分;无创建目标和计划的不得分。 |
查看台帐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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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定期研究分析校园安全稳定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 |
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分析会议(校园平安情况排查分析研究部署)得20分;有针对性对策措施的得10分;无会议记录扣10分。 |
查看会议、 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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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 门安 全工 作责 任分 解 |
30 |
学校签订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书。 |
学校根据各部门特点制订相应的责任书,签订、落实得30分。部门岗位责任书没有针对性的扣10分,不完全落实扣15分;没签不得分。 |
查看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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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保卫 人员 配备 |
20 |
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保卫人员落实。 |
有保卫科和专职的安全保卫人员得20分;兼职的得10分,没有配备的不得分。 |
查看教职工名册等资料、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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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建设体系(1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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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分)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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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制度 |
20 |
有门卫、巡逻、实验室、重点部位、场所、学生 生活区安全保卫制度。 |
有制度得20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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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安全 制度 |
30 |
有教学、实验、社会实践、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
有制度得30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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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制度 |
20 |
教学区、学生公寓和重点部位(实验室、油库、变电所、炊事房等)有消防制度。 |
有制度得20分。制度不全不得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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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制度 |
20 |
有卫生防疫制度。 |
有环境、食堂卫生制度(包括卫生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品采购制度)、疫病防治制度得20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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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安全 制度 |
20 |
有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
有车辆通行和停放制度得20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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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 应急 机制 建设 |
20 |
建立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有预案得20分;预案不科学或操作性不强的扣10分。 |
查看台帐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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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学校具有一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学校有应急物质储备并建立应急处置组织队伍的得20分。 |
实地考察和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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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保卫 工作 经费 保障 |
20 |
安全保卫经费落实。 |
有安全保卫专项工作经费得20分。 |
查看学校资金 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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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和法制教育(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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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分)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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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法制教育 |
50 |
学校安全教育 工作落实 |
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活动、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得20分。 |
查看相关资料或走访老师、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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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作用。 |
面向全校学生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无在校生违法犯罪情况的得30分;有在校生违法犯罪情况的不得分;每学期安排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不足1次的扣10分。 |
查看资料或 访问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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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法制宣传 |
30 |
开展安全和法制宣传。 |
每学期组织1次有主题的安全和法制宣传活动;平时在校园都能看到安全和法制宣传内容得30分。少1项扣10分。 |
查看资料;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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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法制教育涉及面 |
40 |
人人知晓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安全和法制教育。 |
每个学生都知晓得40分。有1个学生不知不得分。 |
抽样访问 5个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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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规管理工作(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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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分)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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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
50 |
每周开展校园治安隐患 排查。 |
有排查、台帐得10分。有排查,无台帐 扣5分。 |
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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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治安情况每天有记录;校园或学生发生的治安事件有台帐、有分 析。 |
有台帐,校园或学生发生的治安事件有清楚的原因分析得10分。无台帐扣5分,无原因分析扣5分。 |
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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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重点部位技巧、物防设施齐全,并开展值班和巡逻活动;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学生守纪情况良好;外来人员管 理规范。 |
重点部位技防、物防设施齐全、正常,并开展值班和巡逻的得10分。学生宿舍管理规范、秩序良好的得10分。外来人员管理制度齐全,保安措施落实的得10分。 |
查看学生宿管处、门卫台帐资料和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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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共建,建立与公安 配合的联防机制。 |
有与公安配合的联系办法,使校园涉法问题能得到及时处置得10分。无联系渠道或无办法的不得分。 |
听介绍和 查看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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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 |
50 |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识健全、正 常。 |
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识健全且正常的得10分,不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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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学生应急疏散 演练。 |
每学期组织学生紧急疏散演练不少于1次的得20分。有演练,但没有形成常态化或参训人员不足的得10分。未开展演练的不得分。 |
查看台帐资料或观看学生 课间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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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
每月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的得5分。教学区和学生宿舍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得5分。 |
实地考察、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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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分)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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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 |
40 |
校园环境整洁干净。 |
校园整洁;道路干净、通畅;楼道无堆积物;公共卫生设施配套完好的得10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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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应急救治和疾病预防措施。 |
学校按要求配设卫生室,能开展常规应急救治的得10分;传染性疾病预防的措施的得10分。 |
查看台帐、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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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配备校医。 |
有卫生保健人员和心理健康咨询员的得10分。 |
查看学校教职员工名册、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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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 |
20 |
学生接送车和校园车辆管理规范。 |
学生接送车管理规范得10分。超载、超速行驶或自行车带人的扣10分。校园内车辆停放整齐,且通行规范得10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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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警机制建设(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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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分)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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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警教育 |
80 |
发布季节性安全重点工 作预警。 |
根据校园安全工作规律,及时开展预防溺水、火灾、雷电、台风暴雨等预警教育的得20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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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处置突发事件组织、物资和人员。 |
有校园处置突发事件组织、物资和人员的得20分。不健全的扣10分。 |
查看会议记录、台帐资料;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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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
每学期至少2次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整改措施落实的得20分。 |
查看资料、 工作档案; 实地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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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报送安全信息。 |
及时报送安全稳定信息的得20分。迟报或漏报的扣10分;瞒报的不得分。 |
有关部门 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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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急能力建设(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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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分)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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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建设 |
20 |
建立健全校园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
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操作性较 强的得10分;对照预案开展过演练的 得10分。 |
实地考察、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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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学生打群架、斗殴等学生群体性事件 |
20 |
按预案成功处置。 |
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措施,成功化解群体性事件的得20分。 |
查看档案资料和通过走访 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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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学生伤亡或重大灾害性事件 |
20 |
按预案成功处置。 |
启动应急预案,措施得当,成功解决灾害性事故的得20分。 |
查看预案、事故档案和通过座 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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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周边事件 |
20 |
配合有关部门成功处置。 |
与有关部门及时联系,有效解决校园周边事件的得20分。 |
查看档案等有关内容和通过座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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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反应 |
20 |
处置突发事件迅速。 |
处置突发事件迅速、高效的得20分。 |
查看资料、通过案例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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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际成效(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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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分)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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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情况 |
175 |
一学年内无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
未发生师生群体性安全事故和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得50分。发生1起群体性事故扣30分;处置不善再扣20分。发生1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以公安介入处理为准)扣20分。 |
查看学校和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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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年内无火灾事故(爆炸事件)。 |
未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得40分。发生1次一般性火灾扣30分;处置不善再扣10分。 |
查看学校和消防部门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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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年内无食物中毒事件。 |
未发生食物中毒的得25分。发生1次3人以上中毒事件扣15分;处置不善再扣10分。 |
查看学校和当地卫生部门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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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年内无学生涉毒事件。 |
在校学生没有涉毒事件发生的得20分;有涉毒现象的不得分。 |
查看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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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年内无校园责任的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 |
未发生校园责任的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得20分。 |
查看学校和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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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年内无在校学生意外死亡事件。 |
学生0死亡得20分。比上年下降得10分;与上年持平得5分;比上年上升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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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法犯罪情况 |
30 |
一学年内无学生违法犯罪。 |
在校学生零违法犯罪的(以公安、司法部门立案为准,包括拘留)得30分;发生一起不得分)。 |
查看公安等部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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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影响校园稳定事件 |
30 |
一学年内校园无校园骚乱事件或“法轮功”邪教、非法宗教活动。 |
校园平安,公安部门无有关记录得20分。发生1次扣10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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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访事件。 |
一学年内无上访情况得10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 |
上级部门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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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 |
15 |
学生对校园稳定的评价。 |
95%以上学生认为在校学习、生活有安全感得15分。每下降5%扣10分。 |
抽样50个学生或1个班学生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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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重大事件情况表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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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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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 特 大 事 件 内 容 |
数量(起) |
认定机构审核 时间、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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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校园内学生被杀、被抢劫、被强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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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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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校园内学生杀害、抢劫、强奸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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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校园内发生爆炸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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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校园内发生系列盗窃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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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校园内发生其他重大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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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园内20人(师生)以上群殴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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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0人(师生)以上非法游行、集会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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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校园内发生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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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校园内学生非正常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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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违法犯罪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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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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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人(师生)以上集体中毒事件 |
|
卫生部门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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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校园内师生员工涉毒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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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校园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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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校园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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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校园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等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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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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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人(师生)以上罢课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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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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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发生20人(师生)以上集体上访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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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校内“法轮功”等邪教失控、肇事事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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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由校方责任引起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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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意外伤亡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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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序号⑴--⑽由公安部门审核认定盖章;序号⑾—⒁由学校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审核认定盖章;序号⒂—⒆由学校所在乡镇审核认定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