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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水利水电局
嵊水电(2009)150号
关于渔溪坑电站报废重建的批复
渔溪坑水库管理所:
你们《关于要求审批嵊州市渔溪坑水电站报废重建项目报告》悉。鉴于电站运行年久,机电设备已磨损老化的实际状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渔溪坑水库电站报废重建。
二、机组选型应考虑结合灌溉用水要求,做到经济合理。
三、合理安排施工期,以确保下游农田灌溉不受影响。
接文后,希尽快向相关部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以利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批复。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电站 报废重建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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