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水利水电局
嵊水电(2009)149号
关于大坑水库电站报废重建的批复
大坑水库电站:
你们上报的《嵊州市大坑水库电站报废重建申请报告》悉。鉴于该电站机组设备、水工设施老化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坑水库电站报废重建。
二、按照充分利用上游来水,同时满足下游灌溉用水的原则,同意新机组选用1×200千瓦。
三、抓紧做好电站报废重建前期准备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期,确保明年灌溉期前完工。
接文后,希尽快向相关部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以利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批复。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电站 报废重建 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