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9〕119号
关于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布置,进一步搞好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决定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现将这次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集中清查时间
二、清查对象
全市医疗卫生单位。
三、清查内容
1.建筑物消防合法性和安全性。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设施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有效情况。
4.电气线路、设备的运行情况。
5.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和防灾演练。
6.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加强领导。这次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是“平安嵊州”创建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
2.广泛宣传,提高意识。要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消防常识普及和社会化消防培训,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3.认真检查,及时整改。各单位要明确这次消防集中清查大行动的责任,落实专门人员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卫生 消防安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