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调整局机关科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相关科室在现有工作职责原则不变的基础上,新增和调整有关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村镇规划科:1、负责乡镇公用事业管理;2、负责全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燃气(除市区管道天然气外)的行业管理;3、负责乡镇垃圾处理、环境卫生等业务指导工作,并配合工程建设科做好相关工作。
工程建设科:1、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管理;2、负责全市垃圾处理、环境卫生牵头工作;3、负责市区管道天然气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村镇规划科做好燃气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