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里政[2009]35号
里南乡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里南乡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线(办),行政村,乡第一、第二林场,有关单位:
《里南乡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里南乡人民政府
2009年11月11日
主题词:森林火灾 印发 预案
抄送:市府办 市林业局
嵊州市里南乡党政综合办_____ _ 2009年11月11日印发
里南乡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乡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处置行动反应快速、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力争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工作原则为: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涉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乡、村分级管理、统一协调、部门配合的一把手负责制。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乡村两级要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资储备。
3、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公共设施安全,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乡人民政府指挥扑救,各村和有关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织实施。
1、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可能造成大面积蔓延的;
2、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3、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火势难以控制的;
4、需请求相邻乡乡、县市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5、其他情况需要支援扑救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乡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乡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乡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通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市政府报告。
4、根据乡主要领导的指示,乡防火办立即向有关村通报火情,传达领导批示。同时,做好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人员上山扑救。
5、随时了解掌控火情,为上级森林防火部门有关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我乡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前线指挥机构组成。
1、应急指挥机构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我乡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乡长、人武部长担任,成员由乡农办、各工作片、党政办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
(2)拟订全乡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规章和制度;
(3)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乡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4)处置其他有关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重要工作。
2、日常办事机构
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农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农办、党政办有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精神;
(2)负责本预案的制订、修改和实施;
(3)负责本预案的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
(4)指导各村做好森林火灾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
(5)拟发森林防火的文件、通知,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
(6)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后勤保障和扑火人员的调动工作。
3、前线指挥机构
发生的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或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未得到控制或发生在相邻几个村的较大火灾),根据应急处置行动的实际需要,成立森林火灾前线指挥机构,负责现场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行动。前线指挥机构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有关领导、农办及工作片有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综合调度。统一调度各类扑火力量,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火灾扑救情况,根据风向和火势情况,确定正确、有效的扑救方法,指挥扑救工作。
(2)现场指导。指导森林火灾发生地组织人员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协助事发地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3)及时汇报。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及时向乡主要领导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五、预警和信息报告
1、森林火灾预防
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用火,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高火险天气加强对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公墓、坟墓集中处、危险林区要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火险预报
以市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部门发布的火险形势报告为准;遇有连续晴燥的高火险天气,发布森林防火警报,向行政村下发森林防火通知,在相关地段和区域进行张贴。
3、信息报告
一般火情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5亩以上),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办)。
重要火情报告。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1)森林火灾发生后,连续燃烧两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亩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与其他乡乡(乡)、外县交界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应急响应
1、先期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所属村立即组织村森林消防分队队员上山扑救,控制火势的扩大和蔓延。
乡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向乡领导汇报,组织乡政府有关人员、消防队员,做好扑火准备。
2、火灾扑救
(1)赶赴现场:根据森林火灾的发展态势,召集乡干部、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分析风向和火势情况,确定扑火路线、扑火方式。
(2)扑火指挥:参加扑火的人员由乡前线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集中人员、时间扑灭明火,坚决杜绝分散扑救和盲目扑救。发生特别的森林火灾,向乡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调动乡中心森林消防队人员参加扑救,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增援。市指挥部派出的前线指挥部到后,参加扑火行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市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地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初期阶段要重兵围歼,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出击打歼灭战;相持阶段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实施科学扑火。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正面扑救与阻隔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努力减少损失。
4、安全防护:在林区居民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
5、医疗救护: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立即开展救治工作,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火案查处: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乡政府和所属村积极配合,调查起火原因,搜集相关证据。
7、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乡政府报请上级民政部门办理;对森林火灾的肇事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制订,经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乡林场和各村应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本村实际,制订相应的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